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安新区直管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贵安管办发〔2015〕101号
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直管区各乡(镇):
《贵安新区直管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10月13日
贵安新区直管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贵安新区直管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意见(试行)》精神,探索盘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路径与方法,为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制改革积累经验,作好示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城乡统筹、创新发展、开放开发、先行先试”的总体要求,以确权颁证为基础,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搭建交易平台为载体,以推动产权抵押融资为突破,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努力构建归属清楚、股权明晰、分配合理、流转顺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加快城乡生产要素的流动,为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乡村”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原则。发挥集群力量,统一思想,集体经营,村民占股,保障村民的利益和集体经济的效益。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尊重意愿的原则。以政府引导为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事求是与尊重历史相结合,民主协商和规范操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是坚持市场运作、标准管理的原则。以市场促经营,以市场促改革,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集体经济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障经营者积极性与村民效益的最大化。
四是坚持多元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采取宜集中则集中、宜松散则松散的经营理念,允许多种模式并存,探索有益于新区集体产权制度发展的路径。
五是坚持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改革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确保取得实效。
三、范围及时间
2015年12月底前,在高峰镇镇活龙村、栗木村、尧上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改革试点工作。
四、目标任务
1.完成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股权改革及股权合作机制;
3.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交易机制,搭建镇、村两级产权交易平台;
4.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机制。
五、工作内容
(一)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高峰镇镇党委、政府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严格按照清产核资、勘界确认、张榜公示、登记发证的基本程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二)探索经营权股份改革。对具备条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股份量化,向农户发放股权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制改革。积极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和鼓励农户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股份入股参与农业园区发展等。引进社会资本组建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乡村旅游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三)搭建流转交易平台。按照《贵安新区直管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力度,逐步破除城乡统筹发展的制约因素,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流转。建立新区统一流转交易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资格审查、价值评估、备案登记、法律咨询、纠纷仲裁或调处等制度,联网实现产权登记信息流通共享机制,规范流转交易程序。
(四)推动融资贷款抵押。按照《贵安新区直管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指导意见(试行)》,鼓励和引导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大胆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业务,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镇的创建工作,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新区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贷款贴息,鼓励和支持金融部门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方案设计。2015年5月—7月,广泛调研,制定《高峰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配套文件,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复后组织实施。
(二)试点试验。2015年8月-12月,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帮助完成试验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制改革、流转交易平台建设等。
(三)评估总结。2016年1月—3月,对试点的阶段性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提炼总结试验点上好的做法及经验,解决试点工作衍生出的问题。
(四)经验推广。2016年4月—12月,召开现场会,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改革试点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改革试点工作是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新区统筹城乡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高峰镇党委、政府开展好试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定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智力保障。聘请土地制度改革及产权制度改革研究的专家、领导、学者组成专家顾问团队,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撑。新区法制办组建法律服务机构,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三)经费保障。新区财政要全力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改革试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