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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451006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5-25 15:45:00
    文  号: 黔府任〔2023〕1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人民政府关于金渊等任免职的通知 (黔府任〔2023〕15号) 成文日期: 2023-05-25 15:45:00

    省人民政府关于金渊等任免职的通知 (黔府任〔202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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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决定:

    金  渊任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陈应武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田  艳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任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罗  鹏兼任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主任;

    杨小生、孙  超任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  嶒兼任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志伟、吴宏春、吴  熙任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俊峰任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范辉政不再担任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潘路生不再担任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副厅长(副主任)职务;

    耿  杰不再担任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罗  俊不再担任贵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杨金松不再担任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李德铢、罗  鹏、杨小生、孙  超在原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唐兴伦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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