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印发了《贵安新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区电网建设加强电力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安办发〔2020〕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方便公众全面理解《实施意见》具体内容,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进新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安全、可靠、清洁、高效的电力供应体系,提升电力用户“获得电力”水平,满足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具体内容
《实施意见》共十二点,对贵安新区电网规划管理、用地管理机制、迁改机制、审批效率、电力管廊(沟)建设模式、住宅区配套电网设施建设管理、项目补偿机制、中低压用户电力接入手续、电力设施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实施意见。
第一点明确了《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在贵安新区直管区域范围内(包括城镇、园区、农村)规划建设的电力输送、分配等电网基础设施,包括各电压等级变电站、输配电线路、中低压用户电力接入等相关规划电网建设项目。
第二点为强化电网规划管理。电网建设规划要与各类规划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要保障供电设施用地;建立用电负荷预测机制等。
第三点为优化电网项目用地管理机制。电网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纳入重点建设的电网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用地预审,应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电网建设项目用地置换调整; 优化建设用地办理模式等。
第四点为完善电网项目迁改机制。对于110千伏以下电力线路,配售电公司收到迁改申请后,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确定迁改方案并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完成批复。对于110千伏以上电力线路,由能源管理部门和供电部门分别加强向上级部门对接争取,并按要求做好电力线路迁改工作。
第五点为提高电网项目审批效率。简化变电站审批流程;压缩规划审批办理时限;提高用地供应速度;压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
第六点明确了城市电力管廊(沟)建设模式。电线电缆原则均接入管廊;同时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第七点为强化住宅区配套电网设施建设管理。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当纳入住宅项目统一规划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严格执行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使用不合格电力设施设备、材料的,予以处罚和追责。
第八点为健全电网项目补偿机制。对电网建设项目的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经济补偿作出了明确要求。
第九点为简化中低压用户电力接入手续。简化了电网建设项目的规划、绿地占用审批、压减掘路、占路或涉路许可等程序。
第十点为加快供电部门内部审批办理。进一步加强用电报装管理,减少用电办理环节,简化客户用电手续,压缩办理时限。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理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报装业务办理合计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报装业务办理合计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辟绿色通道。对国家、省、新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及关系国计民生项目的用电,供电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用电。客户办理用电申请的资料尚不齐备的,可先行受理申请。申请资料符合条件的,供电部门要及时组织现场查勘,主动地向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第十一点为加强电力设施安全监管。对电网设施的安全监管作出了明确要求。
第十二点强化了电网建设项目的工作统筹。
文件原文: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安新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区电网建设加强电力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安办发〔202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