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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 一单”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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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省政府于2020年9月3日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后,我局按照通知部署要求,起草了《实施方案》,于9月23日完成意见征求,主要征求单位为涉及贯彻执行“三线一单”的部门,包括新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局和产业发展局。于10月12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三线一单”主要内容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清单,建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鼓励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

    2.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严格执行不达标区域、流域新建、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倍量削减要求;对于未完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的管控单元,暂停审批排放区域、流域超标污染因子的建设项目。

    3.一般管控单元。原则上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

    (三)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

    一是推进贵安新区(直管区)落地应用,落实贵安新区“三线一单”硬约束。二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部门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划、方案要与“三线一单”充分衔接。三是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四是加快管理平台建设共享,各部门要在数据更新维护、共享交换上做好支撑保障,主动共享资源,实现“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共建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开展“三线一单”落实情况的日常执法监督,强化“三线一单”的刚性约束。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编制、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与维护等。三是加大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三线一单”实施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实施成效评估结果应用,对“三线一单”实施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强化督促指导并适当加严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推广“三线一单”应用经验,及时将“三线一单”成果与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完善。

    (五)适时更新与调整

    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报请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因全区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与边界、自然保护地体系等依法依规调整后导致全区“三线一单”内容需要相应调整的,由省生态环境厅适时组织更新和调整。

        文件原文: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安办函【202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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