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安新区党武镇各村在该镇指导下,陆续在本村《村规民约》中建立了“黑名单”制度,近一步规范村民行为。
违反《村规民约》规定的村民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受到处罚。
据了解,“黑名单”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凡本村村民违反《村规民约》后,经村支两委及村民组长劝阻拒不改正的,由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大会提交拟列入“黑名单”的农户名单及事由,由村民代表表决,“黑名单”通过后由村民委员会张贴公示5日。
“黑名单”以户为单位进行管理,考察期为半年。考察期间,村支两委对列入“黑名单”的农户,不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取消享受部分优惠政策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直至考察期结束。考察期间“黑名单”农户需自觉做3件以上的好人好事或参加3次以上的公益事业。
到考察期的农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交名单至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农户表现及做好人好事、参加公益事业的情况,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是否消除“黑名单”,同意消除后农户方可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和村支两委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