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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食品安全员证书在哪报名学习?
发布时间:2025-10-10
来源信息: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要求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未要求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第十六条第一款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有偿培训,也未授权、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颁发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