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2-07 09:4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gaxq.gov.cn/zfxxgk/zfx

xgknb/2024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B区827室;邮编:550032;电话:0851-8890003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贵安新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安新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条例》落实和聚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一是重点围绕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强化信息公开,聚焦涉及营商环境、乡村振兴、重大民生、减税降费、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发布信息6180条;二是持续优化新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全年通过新区主办的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04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038条,今日头条“贵安发布”发布信息119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贵安新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7件。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办结94件(含上年结转办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拟公开信息开展保密审查的同时,做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全面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指导及督促工作,保障对外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舆情及涉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二是优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信息发布协同性、及时性、有效性,快速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三是持续完善各级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一是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列入年度高质量考核内容;二是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力度,建立日常监测及年度考评机制,保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内容保障督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59

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012

行政强制

15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39.91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1

0

0

1

0

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6

0

0

0

0

0

6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1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92

1

0

0

1

0

9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4

0

6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在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多平台协同联动及强化监督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还需作进一步加强。

    下步,将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部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一是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政务公开赋能,助力信息精准推送和查询;二是拓展公开渠道,持续强化与新媒体平台的协同联动,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三是丰富内容呈现形式,聚焦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板块,采用动漫、短视频等形式展现,切实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力,吸引公众主动关注和参与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4年新梳理52件往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废止、失效52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后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案6件,其中,其他处理3件为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申请人重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不予受理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他处理2件,为申请人撤销信息公开申请。

    (五)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