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0 15:4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公布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http://www.gaxq.gov.cn/zfxxgk/zfxxgknb/2022n_5931586/)。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联系(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7楼,邮编:550003,电话:0851—889002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新区各项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一是根据工作职责及领导调整情况,主动在贵安新区官网上更新机构设置、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和领导职务、分工、简介等相关信息。二是按照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经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在贵安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开《贵安新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贵安新区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草案)》等信息,并指导督促各单位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同时,还在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开《贵安新区2021年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汇总情况》等,提高三公经费透明度。三是根据相关规定,在新区官网上公布了《贵安新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等信息。四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全流程交易信息公示。同时,积极将我局重点抽查事项、随机抽查事项及抽查方式等行政执法行为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198条,其中在政采云电子卖场中标1111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82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决定2条,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3条。五是在新区官网上公开了《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2年版)》《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普法责任清单》《贵安新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等信息,切实落实了财政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凡是需在网站上公布的信息须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对重要文件要求及时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无门户网站、其他政务新媒体等相关平台建设事宜。

(五)监督保障。我局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对各科室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采取措施推进工作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在推动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表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和社会公众新期盼,在规范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将认真落实《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持续学习上级关于政府公开相关文件精神,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教育培训,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