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花溪大学城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6楼,邮编:550032 ,电话:88903458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主动公开。一是通过贵安新区官网发布了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11次。二是公示行政处罚案件55件。三是公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464个批次,合格441个批次,不合格23个批次。对完成的样本已分6期于4、6、7、9、10、11月在新区官网上进行了公示,同时报省局进行公示。四是公示二品一械抽检共计46批次,共发布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信息9条。并公布贵州贵安新区零售药店名单(截止2020年9月28日)。五是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19年度年报的公告》和《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经营户营业执照(登记证)、名称规范使用、经营(驻在)期限、年度报告等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上。六是依法发布《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物品认领公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七是依法向新区各有关单位征求《贵州贵安新区农村综合改革“田园社区·生态贵安”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19项地方标准意见,咨询结果及时公布于新区官网。八是9月份行政许可业务由原(行政审批局)划转我局后,我局及时公布行政许可有关信息,发布《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中应用推广的通知》《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贵安新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试机构名单的公告》及其行政许可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高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推进信息公开。二是实行“阳光政务”,在领导决策方面,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办公会等方式研究重难点问题,及时编发信息和情况通报,发至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及时向全系统公开领导决策情况。三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发了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文件,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规范。完善了信息公开层级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压实网站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责任。四是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五是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六是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四)平台建设。配合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及时处理好上级来文、新区门户网站相关信息的完善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建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具体抓,各部门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推进考核落实。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增15 |
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4 |
增1 |
65 |
行政强制 |
15 |
增8 |
2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责任制、目标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处室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视不够。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对涉及部门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的解读虽然更加及时主动,但是仍以文件解读的形式为主,图表解读、动画解读等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运用不多。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二是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今后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的权力清单,加大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力度,做好相关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三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和互动作用,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发挥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作用,听取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围绕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我局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坚持面向群众,贴近群众,重点公开财务装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消费维权、产品质量、行政许可等重要工作的内容。同时,狠抓了以强化内部监督为核心的对内公开,将三公经费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
(二)利用新闻媒体宣传。2020年,全年共编发信息182期,改革信息8期,工作动态12期,新闻媒体采用49篇,政务网站采用92篇,电视媒体报道7次,一年来我局新闻报道的平台档次有所突破和提升,多篇被《中国质量报》杂志、贵州日报等国家级、省级新闻媒体采用,多篇被省委、省政府、省改革办、省食药监局、新区管委会内刊采用。通过人民网、新浪网、国家业务部门网站、省业务部门网站、新区官网等网络媒体广泛传播110余次,较好地提升了市场监管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