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2018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 2019-06-21 11:4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发挥经济发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加强各科室的沟通。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严格落实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发扬全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和队伍保障,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整合。由局办公室统筹,通过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各处室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工作内容和完成要求,增强各项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不断完善季度通报制度,定期提示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跟踪督促,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根据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且不涉密适合公开的,都主动进行了公开。2018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经发局机构设置、党政班子及工作分工,重大项目建设、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智慧交通、公交线路等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继续重点推进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探索更多的信息公开方式,利用好贵安新区官网、贵安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重大事项的公开要通过集体研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制度,做好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