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贵安新区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文仕平、邓海等11名人员依法注销其医师执业注册并废止《医师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贵安新区2023年度医师执业注册注销人员名单.wps
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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