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HK-10-01、HK-13-02等地块规划调整的批复(黔贵安管函〔2021〕61 号)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年08月23日 | |
文号 | 黔贵安管函〔2021〕61 号 | 是否有效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4130511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23日 |
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呈请批准<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HK-10-01、HK-13-02 等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黔贵安管住建呈〔2021〕266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HK-10-01、HK-13-02 等地块规划调整(以下简称“规划调整”)。
二、本次规划调整是对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HK-10-01、HK-13-02等地块用地性质、规划指标及配套设施进行调整 。 将 调 整 后 的 HK-10-01 、 HK-13-02 、 HK-13-04-01 、HK-13-04-02、HK-18-02、HK-22-03、HK-22-04、HK-14-03-01、HK-14-03-02 、 HK-14-03-03 、 HK-15-03 、 HK-19-02-01 、HK-19-02-02、HK-20-02-01、HK-20-02-02、HK-15-04、HK-24-02、HK-24-03、HK-24-04、HK-26-01、HK-25-01、HK-24-10、HK-24-11地块并入已批复的《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三、由住建局做好控规修改及动态维护工作,及时提供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贵安新区各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按期投产使用。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衔接,及时解决控规调整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