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党工委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黔贵安委发[2021]6号)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年07月06日 | |
文号 | 黔贵安委发[2021]6号 | 是否有效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102782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06日 |
中共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调整党工委领导通知工作分工的通知
黔贵安委发[2021]6号
新区各部门,贵安综合保税区,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华芯集成电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安新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直管区各乡镇: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将新区党工委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赵德明同志(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陈晏同志(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持管委会全面工作,负责管委会党组工作。
唐兴伦同志(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协助赵德明同志负责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干部人才、群团方面工作,统筹协调统一战线工作。协助陈晏同志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分管管委会分工的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
张吉兵同志(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政法。信访维稳工作。分管办公室相关工作,分管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分管管委会分工的工作。
郑国宁同志(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主持纪检监察工委全面工作。协助赵德明同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党工委巡察办。
熊国玺同志(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分管管委会分工的工作。
毛胤强同志(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分管管委会分工的工作。
李明欣同志(党工委委员):协助唐兴伦、毛胤强同志做好管委会分工相关工作。
中共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