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贵安新区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采暖季居民生活用气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2〕788号)转发给贵单位,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采暖季居民生活用气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2〕788号).pdf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22年10月18日
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主办| 备案号:黔ICP备16004692号
贵公网安备 52990002000012号 政务网站标识码:5290000003
网站年报| 联系方式| 隐私说明|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