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央编办(2015)16号)、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贵州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黔编办发(2015)162号)的文件精神,行政审批局起草《贵州贵安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为期3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反馈。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方式:0851-88126092
电子邮箱:18685443001@163.com
邮寄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C215室
附件:1.《贵州贵安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zip
2.关于《贵州贵安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zip
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