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7年度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 2017-06-29 10:11 字体:[]

根据黔贵安管财预(2017)3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将2017年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贵州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2013年底按照《关于设立贵州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批复》(省编办发[2013]145号)文件精神设立的、为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业务接受新区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指导。

二、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拟订辖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工作业务规划、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辖区内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业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社会保障统筹范围,办理全区统筹单位及个人社会保险登记,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承办全区统筹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工作,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报告和财务报表;组织实施各项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清理回收各项社会保险欠费,推进全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受理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和查询,提供社会保险延伸服务,承办全区社会保险综合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三、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

中心内设综合科、公积金管理科、社保服务科、稽核监督科等4个科室。单位实有人数45人,其中在编13人,雇员2人,临聘23人,借用7人。

四、2017年预算情况

附件3(表1)

贵州省(部门名称)(预算年度)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本表收入按收入性质填列,支出按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填列至“类”级科目)

单位:万元

2017年收入

2017年支出

备注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43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39

二、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其他收入

五、教育支出

……

本年收入合计

3439

本年支出合计

3439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收  入  总  计

3439

支  出  总  计

3439

附件3(表2)

贵州省(部门名称)(预算年度)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本表支出按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填列至“项”级科目)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小计

省本级支出

补助市县支出

208

01

0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3439

2289

1150

合计

3439

2289

1150

附件3(表3)

贵州省(部门名称)(预算年度)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本表支出按政府收支经济分类科目填列至“款”级科目)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基本支出

备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

189

30101

基本工资

70

30102

津贴补贴

22

30103

奖金

1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23

30107

绩效工资

1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1

30201

办公费

20

30202

印刷费

14

水费

1

电费

5

邮电费

1

差旅费

9

维护费

20

会议费

5

培训费

5

公务接待费

0.5

专用材料费

0.5

劳务费

25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59

30302

退休费

1942

住房公积金

17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

合计

2289

附件3(表4)

贵州省(部门名称)(预算年度)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收入

支出

备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0

0

0

0

0

0

收入总计

支出总计

附件3(表5)

贵州省(部门名称)(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度)年初预算数

  2017年初预算数

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比率

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备注

合计

一、因公出国(境)费

——

——

——

——

——

二、公务接待费

1

1

0

0

0.03%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

0

0

0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0

0

0

0

0

     2、公务车购置费

——

——

——

——

——

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5、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贵州省省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