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贵安新区大开发和高峰镇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积极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为确保新区建设和全镇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应有的服务。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高峰镇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207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5%,减少收入1268.57万元(减收原因为离退休工资上划和调整支出科目)。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完成11977.64万元;本级收入完成95.87万元。
(二)高峰镇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12069.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65%,减少支出1272.89万元(减收原因为离退休工资上划和调整支出科目)。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3.14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01.09万元。
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912.78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9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65万元。
医疗卫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支出1096.36万元。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77.82万元。
农林水支出2652.03万元。
安全生产监管支出93.17万元。
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9.18万元。
商业服务支出7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镇公共财政收入12073.51万元,2016年全镇公共财政支出12069.1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32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二、2016年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民生导向,促进旅游开发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
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压缩“三公”经费,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财力加大各项民生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足额安排教育、文化体育、计划生育、农业、科技、社会保障等支出,使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一是财政项目建设投入:小康寨示范项目建设420万元;一事一议项目建设873万元;基层政权建设59.61万元;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建设44.95万元。二是教育发展投入:营养餐373.7万元;生均公用经费319.37万元;贫困学生寄读费131.37万元;其他教育补助68.95万元。三是社会救助和保障投入:农村低保181.8万元;城市低保163.78万元;五保供养18万元;优抚183.5万元;临时救助22万元;其他保障278.71万元。四是农业发展投入:农村种植养殖补助145.6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3.65万元;乡村旅游发展规划10万元;王家院村高标准农田发展项目350万元。四是水利和移民项目建设投入: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补助40万元;移民补助107.67万元;防汛抗旱5.7万元;水利工程建设54.52万元;农村饮水工程建设166.93万元。五是林业建设投入:森林防火10万元;公益林建设62.82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79万元。六是文化旅游建设投入:乡村旅游建设76万元;村级文化宣传建设41.39万元;打造旅游品牌建设150万元。七是医疗卫生、计生补助投入:公共卫生建设173.58万元;村级医疗补助25.68万元;药物补助14.9万元;计生利益导向建设88.14万元;计生社会抚养41.51万元;其他计生事业补助94.17万元。八是专项经费投入:拆违控违补助82.83万元;信访维稳10万元;城镇管理15.06万元;村镇两级换届30万元。九是镇村(居)运转保障、建设投入:镇级运转保障372.45万元;村居运转保障90.82万元;村级阵地建设15万元;村级运行维护38万元;天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71.44万元。十是其他投入:安全生产27.2万元;村级道路维护10万元;镇村两级环卫保洁115.72万元;公安消防建设39.57万元。十一是涉农补贴补助投入:2016年更正涉农补贴错误信息55户,分并户12户,通过“一折通”发放各种涉农补贴资金550万元,涉及农户18780户(次)。
(二)积极推行依法理财,财政管理不断规范
一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开展村级财务人员培训,规范村级报账程序,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促使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落实“收支两条线”和“严防私设小金库”管理规定,不定期开展对辖区内各单位挪用坐支,私设小金库等情况检查。四是完善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加强固定资产联网监管,确保账实相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认真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录入,完善财政供养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确保养老保险信息准确无误。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理财水平
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创新驱动,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行“三公”经费季度比对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报账处理,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通过对村级财务人员和村干部培训,有效提高了村干部的财务知识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施工知识;按时报送财政收支公开信息(除涉密部门),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度;规范项目招标、报账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合法,报账资料完整、手续齐全;推进财政拨款程序更新,确保财政资金按科目归口拨付;加强政府采购网络化管理,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财政干部学习,力求学习工作两不误;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工作分工,确保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及驻村工作有序推进。
2016年,我镇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很多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新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各项惠农政策和项目建设、拆违控违越来越多、人少事多现象突出。二是财政监管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细,对于理论、经验、政策知识要求越来越高,对于未得到全面、系统培训提升的财政干部压力很大。三是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超预算部分给镇财政增加了压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极大地发挥财政职能效益,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逐一解决,把财政工作发挥至极限。
三、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对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贵安新区“三有一大”的建设目标和高峰镇农业作示范、城镇树标杆、旅游创精品、全国成典范的发展定位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着力发挥财政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2017年财政预算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按照新《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2017年高峰镇财政增长20%的指标要求,2017年高峰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448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同口径比较,下同)20%,增加241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32万元,当年可供安排财力14492.32万元。
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安排14373万元,增长20%;本级收入安排115万元,增长20%;上年结余4.32万元。当年可供安排财力14492.32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根据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的原则。结合乡镇财政“以支定收”管理办法,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4373万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安排1702万元;公安、司法、交通、法院事务预算支出安排121万元;教育事务预算支出安排589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支出安排1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支出安排10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预算支出安排1316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预算支出安排813万元;农林水预算支出安排3182万元(含华山松良种场);安全生产监管预算支出安排112万元(含安全生产工作经费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预算支出安排59万元;商业服务及交通运输预算支出安排103万元。
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平衡情况
2017年高峰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4492.3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448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3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四、2017年主要财政工作
2017年,我们将围绕贵安新区“三有一大”的建设目标和高峰镇农业作示范、城镇树标杆、旅游创精品、全国成典范的发展定位为中心,按照筹措资金、整合资源、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遵循稳妥、积极、鼓劲的财政工作原则,善谋实干,锐意进取,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科学发展,夯实财政基础。坚持“跳出财政看财政,服务经济促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促进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良性互动。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企业提供和谐的发展环境,趋利避害,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二是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和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争取民生、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移民水利、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建设、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支持我镇建设发展需要。三是依法理财,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坚持公共取向,建设“民生财政”。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始终把为民理财作为财政工作的落脚点,真正把发展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实惠。一是充分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继续加大对文教、卫生、科技、公共安全等的投入力度。二是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确保示范产业、城镇化建设、旅游发展的需要。三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降低政府运行成本,节约资金用于促进教育发展和改善民生。
3、坚持规范用财,提高理财能力。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加强财政监控职能,将监督贯穿于各项资金特别是项目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二是严格按照财经法规,约束理财行为,提高理财的规范性。三是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逐步实行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环节的公开化,增强理财的透明度。四是强化为民理财意识,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服务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17年是高峰镇发展关键的一年,为实现高峰镇农业作示范、城镇树标杆、旅游创精品、全国成典范的宏伟目标和圆满完成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心,扎实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