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对职教城规划区域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发展问题进行统筹、建设、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教城互动、产教互动、职教改革、技能培训的引领区、创新区、示范区”的目标定位,拟定职教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二、根据职教城总体规划,编制职教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区域内项目初审等工作。
三、负责牵头拟定职教城范围内的职业教育发展与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统筹协调职教城内各院校教育资源、教育信息化规范建设和相关公共教育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并同步推进统筹职教城内和周边资源的各类资源,形成“城校互动、资源共享、布局合理、管理科学、生态文明”的职业教育示范区和城市核心区。
四、负责开展职教城的投资咨询服务、项目推介、投资洽谈和签约审核等工作;协助开展各种职业技术和技能竞赛相关活动。
五、协助入驻院校的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探索职业教育事业新的发展模式和管理制度,提高职业教育事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职教城企事业单位间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协助入住院校的后勤、物管、安保等社会化综合服务工作。
六、统筹职教城土地储备开发。负责协助开展职教城规划区域内的土地一级开发和报批、招拍挂等工作;协助入驻项目做好项目红线、测绘、勘界、土地报批、林地征占用、压覆矿产评估、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工作;协助入驻项目立项、可研初设、招标、环评等手续办理;协助开展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并协助市职能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相关问题;负责统筹协调职教城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配合开展处理征地拆迁安置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七、牵头组织开展职教城教育、人才和科技改革等工作,加快实施人科教融合、产学研一体化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协助做好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政策咨询、申报、评审、注册登记等工作;协调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统筹做好职教城各院(校)及创业孵化园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科技教育、创新创业等活动;负责联系院(校),建立校地、校际联系机制,帮助院(校)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八、负责配合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做好职教城建成区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管理、卫生健康、应急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
九、承担贵阳市委、市政府和清镇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