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天
职务: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副部长,贵安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兼)
领导分工
负责新区干部建设规划、干部管理、公务员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新区党建、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日常管理、乡村振兴、机关党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人才等工作“一岗双责”。
刘天,女,汉族,1985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商管理学士,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副部长,贵安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