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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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承担新区党建工作;负责新区党的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工委做好直管区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管理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公务员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人事制度改革、机构编制、考核奖惩、录用聘用、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统一战线工作;统筹新区人才引进、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相关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统筹做好新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牵头开展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直管区乡(镇、街道)政治素质、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工作,指导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新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涉及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