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域内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负责研究提出管理区域内的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发展建设规划以及修建性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负责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货物贸易以及相关保税业务的协调、指导、监督、服务等主作,为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收、金融、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协调和服务。负责综合保税区内人员、车辆出入的审批工作。
(四)负责管理区域内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区城内的企业建设发展工作。
(五)负责管理区域内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人武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管理区域内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等相关工作。
(七)承办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