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党武片区配套住宅项目(一期)(HC-08-02地块)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29 14:09 字体:[]
贵安新区党武片区配套住宅项目(一期)(HC-08-02地块)行政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贵安新区党武片区配套住宅项目(一期)(HC-08-02地块)
申请单位 贵安新区新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贵安新区党武街道松柏路交思雅路东南侧HC-08-02地块
项目建筑性质 居住建筑
项目申报类别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部门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公示类别 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12日为止,共计7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 项目现场及贵安新区官网
公示网站 http://www.gaxq.gov.cn/
公示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规划行政许可批准前公示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HC-08-02地块总规划指标:
总用地面积:46518.1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46518.1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30%;商业面积不大于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100m;绿色建筑星级:绿建基本级;人防面积:不小于6140.39平方米(计容面积6%)
HC-08-02地块海绵城市控制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SS消减率:不小于55%。
本次拟批准的HC-08-02地块规划指标:                                      
总建筑面积:136012.5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面积:102339.82平方米(其中:住宅90402.90平方米,商业5091.04平方米,公建配套1732.59平方米,幼儿园5113.29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面积:33672.77平方米(其中:架空层341.45平方米,停车场27190.93平方米,人防设施6140.39平方米);停车位:1081个;绿色建筑星级:绿建基本级;建筑高度:80.00m
该项目拟批准内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具有陈述、申辩等权利,在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批前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相关意见的,请通过书面或者官网(附有效联系方式)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反馈意见不应超过公示日期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贵安新区市民中心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工程科(B109办公室) 联系人:王  勇  联系电话:0851-88510162
综合科(B509办公室) 联系人:徐  铠  联系电话:0851-889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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