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第二批次符合审核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16 16:50 字体:[]

根据《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安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贵安管办发﹝2015﹞7号)要求,经申请家庭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受理初审、乡镇复审以及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会同公安局、花溪区民政局联合审核,2024第二批次有1户申请家庭符合贵安新区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核定保障类别为:低收入家庭将形成的贵安新区2024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第批次符合审核结果清册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2024年12月16日-12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请您在公示期内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书面反映,我们将按照工作程序及时调查、复核、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贵安新区公租房保障实物配租家庭。

电子邮件:501918642@qq.com

邮递信件: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百马大道中段16号(贵安新区市民中心B区5楼B516室)

举报电话:0851-88905254

附件 贵安新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第二批次符合审核结果清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