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检测有限公司资质扩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7-04 16:40 字体:[]

建大检测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我局提出资质扩项申请,扩项内容为地基基础专项扩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我局邀请专家成立专家组,于2022年5月27日前往建大检测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核查。经审查,建大检测有限公司存在下列问题:

建大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情况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情况描述

1

人员管理

现场检查时,具有地基基础上岗证的人员费毕刚、龚艳清、罗伟三人在场,其余人员(王春伟、康栩、蒙波、支建宾、张志富、毕志超、聂西辰、王如宽、罗发现、白航)因故不能到现场。

2

文件管理

  1. 现场核查时样品管理员不在岗;

  2. 人员档案信息不完整,缺岗位授权及人员岗位能力确认资料;

  3. 不能提供现场试验(地基基础静载试验等)作业指导书。

3

设备设施是否与满足资质规定

  1. 编号:JDJCYQ-141的重型动力触探设备,探杆只有1节,且无导向杆;

  2. 所配备的压力机量程均为3000kN、万能材料试验分别为1000kN和100kN,不能满足混凝土芯样和岩石芯样试验量程;

  3. 未配备GB/T50123-2019中规定的灌砂筒。

  4. 未配备重型击实仪;

  5. 报告时间与设备出入库记录不相符合(如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报告,报告编号:2021-JDJC-0002,报告检测时间为2021年7月6日,所用设备出入库记录为2921年7月7日。)

  6.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报告,报告编号:2021-JDJC-0002,报告检测时间为2021年7月6日,所用设备出入库记录为2021年7月7日。

  7. 如现场测试密度(灌砂法),报告编号:2021-JDJC-DJ-0006,未见设备有出入库记录。)

  8. 报告出具时间内所用设备不在检定期限内(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报告(报告编号:2021-JDJC-0002)载荷试验设备,锚杆拉拔(报告编号:2021-JDJCWT-DJ-0003)设备未在检定有效期。)

4

检测能力随机抽检验检测报告查内容

1.2021-JDJC-DJ-0016的土工界限含水率试验检测报告,记录中未注明所用椎体重量,液塑限值读取错误。

  1. 编号2021-JDJC-DJ-0015的土工颗粒分析试验报告,样品类型与实际筛分结果不符,对应原始记录中筛分曲线图绘制错误,曲率系数、不均匀系数不具追溯性。

  2. 编号2021-JDJC-DJ-0013土工密度试验报告,所用编号JDJCYQ-144不锈钢环刀,规格为直径61.8mm,与记录中的体积(200cm³)不对应。编号2021-JDJC-DJ-0018土工击实试验检测报告,对应原始记录中无击实曲线图。

  3. 编号2021-JDJC-DJ-0023岩石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所用JDJCYQ-31万能材料试验机,量程不满足试验要求,记录中试样尺寸不符合所用试验标准GB/T50266-2013的要求。编号2021-JDJC-DJ-0024岩石含水率试验报告,所用称量设备不满足试验要求;

  4. 检测设备精度不够,报告内容与原始记录不一致。(如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报告编号2021-JDJC-0002中检测对象最大出力约200KN,实际选用设备为3000KN千斤顶,而试验最小分级为20KN,精度不能实现。报告结论为“承载力特征值为100kPa”,报告数据表格中记录的最大试验荷载为200KN,原始记录中却是以“kPa”分级控载,原始记录与报告不符,且原始记录无记录人员签字确认。);

  5. 报告原始记录缺失不全(如现场测试密度(灌砂法),报告编号:2021-JDJC-DJ-0006,未见标准砂密度标定记录,含水量测试记录)。

建大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整改,并向专家组提交整改报告。专家组通过复查确认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现对建大检测有限公司申请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反映。公示结束后企业凭单位公函(应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到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702办公室办理增项打证相关事宜。

联系地址: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办公楼7楼704

联系电话:0851-889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