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住建领域各建筑市场主体单位:
按照《贵安新区2021年第三季度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黔贵安管住建发〔2021〕207号),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我局对抽取直管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2021年第三季度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从直管区在建项目库中随机抽取了27个项目开展了执法检查。对上季度检查发现未严格落实8个100%融创云湖十里ZI-03-03地块建设项目、中交春风景里等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
通过本年度开展的三次季度建筑市场检查,各项目参加单位法规意识普遍得到增强,特别是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认识得到提高,其中贵州贵安新区颢升置业有限公司在融创-云湖十里I-03-03地块(1#-14#号楼)建设项目中已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万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有关规定落实较好。招投标方面市场竞争氛围较好,未发现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行为。但本季度检查,任存在以下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共性问题
1.部分建设单位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2.用工单位与建筑工人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低、合同内容不规范,缺少关键信息或关键条款。
3.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向农民工发放工资落实率低。
4.建设单位未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拖欠预防机制。
5.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工程款支付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和人工费用拨付周期。
6.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打卡率较低。
(二)突出问题
1.贵州中医药大学花溪校区二组团后续建设项目学生宿舍及食堂项目存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总包合同中未体现人工费拨付周期;总监工程师同时在两个项目任职,建设单位未出具书面同意材料;未使用实名制上传务工人员相关资料;未开设农民工专户,未签订委托代发协议、未依法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务合同未盖章等问题。
2.恒大文化旅游城相关组团存在建设单位未按工程进度将工人工资拨付至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未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工资卡等问题;用工企业未与农民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款支付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和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未严格落实实名制系统考勤,实名制考勤闸机形同虚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未能及时解决。
3.在招投标检查中发现,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贵州贵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招投的部分项目未在《招投标法》规定时限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三、处理意见
1.责令贵州中医药大学花溪校区二组团后续建设项目学生宿舍及食堂项目切实开展整改,住建局近期对项目整改情况开展复查。
2.责令恒大文化旅游城相关组团立即开展清偿工作,目前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恒大项目涉及组团均已停工,责令在复工前,全面完成农民工工资清偿工作,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8个100%。
3.责令所有建设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逾期仍不提供的,对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采取行政约谈、挂牌督办等惩戒措施。
4.责令所有未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代发协议》和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规范的项目立即整改,不整改的函请贵阳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依法查处。
5.责令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贵州贵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引以为戒,后期开标的项目需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以上问题我局已经同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下一步将根据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继续开展相应的检查核查,对在下季度检查时仍未整改的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在贵安新区范围限制参与建筑市场相关活动。
特此通报。
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