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建材行业协会、新区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企业:
为加强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公正性。按照我局2023年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关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了《贵州贵安新区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季度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贵安新区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季度专
项监督检查方案
附件
贵州贵安新区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机构季度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贵安新区建材行业协会、新区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企业:
为加强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公正性。按照我局2023年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关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季度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报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市场行为,规范工程检测市场秩序,强化检测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工程检测市场健康发展。
二、检查依据
根据省住建厅《贵州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关于对贵安新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通知》(黔贵安管规建发[2017]199)、《贵州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黔建建通〔2017〕108号)、《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黔建建通〔2017〕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7〕28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28号)《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手册》等现行有效政策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开展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所有在贵安新区承接质量检测业务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包括且不限于在贵安新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四、检查内容
(一)检测机构是否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进行检测,检测行为是否规范;
(二)检测机构检测内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人身健康安全的,明确项目负责人,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
(三)检测机构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工程检测活动;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检测业务的行为;
(四)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伪造工程检测报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情况;
(五)检测机构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报告上传、监管平台数据更新等检测监管系统运行情况;
(六)检测设施环境、仪器设备、样品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七)需要检查的其他相关内容。
检查的重点是:按照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情况; 跨地区检测机构设立分场所人员和实验室情况;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履职履责情况;检测样品是否真实;试件未经检测就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和可追溯;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与上传情况等。并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手册》(详见附件)所列项目进行逐项检查。
(八)涉黑线索摸排。调查是否存在垄断供应、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线索。
检查发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过程存在质量隐患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质量隐患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产品生产质量的,以及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暂时停止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记录上报建筑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五、检查分组
成立贵安新区2022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季度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工作部署、指导,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何英杰 贵安新区城建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宋全杰 贵安新区城建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任
成员:孙銮平 贵安新区城建局业务一科 负责人
王 波 贵安新区工程质监站质量科 负责人
姚 涛 贵安新区城建局业务一科工作人员
李传玺 贵安新区城建局业务一科工作人员
专 家 (从贵安新区建材行业协会专家库及省专
家库选调)
六、检查时间
2023年每季度末,具体时间于检查前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车辆由局办公室保障,检查期间就餐按照有关规定据实报销。
(二)检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受检单位不得安排相关餐饮和交通工具、不得向检查人员和专家发放劳务费用,专家费用由住建局按照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财采〔2017〕3号)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据实报销。
(三)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时效,请新区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设有举报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将逐一调查核实处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
举报联系方式: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业务一科
举报电话:88900605;
联系邮箱:3495508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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