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地区检测业务机构纳入贵安新区检测监管平台管理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01 06:30 字体:[]

    依企业申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7号)、《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28号)、《关于对贵安新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通知》(黔贵安管规建发[2017]199)《关于进一步落实贵安新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在8月组织专家对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

    上述检测机构现场核查结果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同意在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开展除见证取样业务以外,企业检测资质范围内的专项检测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可对接贵安新区检测监管平台登记,进行检测数据实时上传。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88900605进行情况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