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建筑市场、房地产、住房保障以及棚户区改造等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新区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新区辖区内土地收购储备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工作;负责新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工作;负责新区人民防空有关工作;负责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城镇排水排污设施建设、海绵城市管理、城镇燃气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审图服务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服务工作;负责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事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正处级行政机构,内设综合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三科、业务四科、业务五科、业务六科、执法科;直接管理事业单位3个(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土地收储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信息技术科、安全服务科、质量服务科、人防工程监管服务科、规划管理服务科、审图技术服务科。
2.土地收储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财务资产科、综合服务科、规划储备服务科、项目管理服务科、征收服务科、安置服务科。
3.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业务科、纠纷调处科、产权交易服务科。
预算部门编制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内设综合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三科、业务四科、业务五科、业务六科、执法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因本部门直接管理的3个事业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直接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2024年度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土地收储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其中: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定机关编制16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17名;土地收储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4名,其中:管理人员20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管理人员6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另批复有聘任制公务员1名、雇员32名、编外聘用人员18名。2023年12月实有人数110人,其中:机关编制13人,事业编制人员50人,聘用制公务员1人、雇员26人,编外聘用人员18人、借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2024年,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一极一高地两示范”战略定位,聚焦新区高质量发展大会明确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发展目标,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在强化规划引领、突出产城融合、推动城乡统筹、做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能级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推进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贵安实践做出城建贡献。
(一)主要指标安排
1经济指标。(1)2024年新区直管区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05亿元、增速15%,培育新增具有资质建筑业市场主体10家、新增资质建筑业企业入库15家,力争招引签约优质企业10家。(2)2024年房地产销售面积达到30.5万平方米、增速50%,新增房地产主体培育6家。
(二)市政配套
1.推进纵五路、歆民路道路工程、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南区路网等22个续建项目建设,预计完成投资7.54亿元。
2.新开工建设人民银行配套基础设施(双溪路)、金斗路北一段、天权路(网易段)、长丰路南段等24个配套道路项目,预计完成投资4.32亿元;争取车购税等补助资金,支持贵安新区玉衡路连接公路、寅贡路连接高路、花燕路南段连接公路等普通公路提等改造;打通综合体四配套路网“断头路”。
3.建设改造城镇地下管网66.07公里,其中雨水管网 21.68公里、污水管网17.64公里、供水管网14.50公里、燃气管网12.25公里。
4.海绵城市建成范围占城市建成区比例达45%以上;新建建筑面积装配率不低于35%,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达85%,磷石膏消纳量3.5万吨,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35万平方米。
5.建成人防工程面积2万平米(人防停车位600个),完成大数据核心区地下化防护项目可研、项目决策评估、选址等前期研究工作.
(三)民生保障
1.推进城市“一圈两场三改”建设,配齐公共服务设施。启动3个城镇生活圈、2个集镇生活圈建设(歆民生活圈、星月社区生活圈、云谷智慧生活圈、马场集镇生活圈、高峰集镇生活圈),总投资约14亿元,2024年底实现整体建设完成进度50%以上,完成投资7亿元;结合实际需求,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1000个以上;改扩建农贸市场1个,生鲜超市1个。
2.开工1.2万套人才保障住房,竣工4535套。预计新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1个(总投资15.64亿元),完成投资4.02亿元;根据省级购买3000套人才公寓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完成第一批省级1088套人才公寓购买管理工作。
3.启动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0个,涵盖4个集镇33个自然村,涉及居民户数9430户,预计投资29.08亿元。
4.推进2个“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投向国债项目建设,计划治理地质灾害风险隐患15处,解除292户992人地灾威胁。
5.实施宜居农房改造建设180户;完成1500宗/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工作,完成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及权籍调查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因本单位的所属3个单位为直接管理,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直接编制。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40,200.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8,558.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642.13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28,558.1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40,200.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8,558.1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1,642.13万元。本年支出中:国防支出10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3卫生健康支出80.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4,206.6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1.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5.08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149,896.99万元,下降38.43%,主要原因是:减少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储备、地质灾害防治等支出。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149,896.99万元,下降38.43%,主要原因是:减少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储备、地质灾害防治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40,200.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8,558.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642.1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4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6,018.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40,200.24万元,其中:国防支出10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4,206.6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1.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55.08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240,200.2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49,896.99万元,下降38.43%,主要原因是:减少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储备、地质灾害防治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54,18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175.98万元,增长35.43%。具体如下:
1.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2,086.45万元,比2023年减少-123.72万元,下降5.6%;项目支出52,095.68万元,比2023年增加14,299.7万元,增长37.83%。
2.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万元,上年无支出;国防支出2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76万元,上年无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9,058.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28.4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060万元,上年无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1.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87.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23.1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1.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8.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节能环保、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产业发展、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资金收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计2,086.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1.85万元,公用经费134.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为186,018.1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84,066.94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951.16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按照过“紧日子”要求,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2024年公务接待费0.9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07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相对减少公务活动安排。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本局无公务用车编制)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说明公务用车保有量情况。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本局无公务用车编制)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977.5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977.5万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65,902.4万元,下降98.54%,主要原因是:2024年货物及工程类项目无政府采购,相应减少了政府采购预算。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2024年我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公开的绩效目标及指标以批复的绩效目标表为准。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14)
我局2024年涉及重点项目2个,预算资金16,968.3万元。
项目1:住房保障管理项目,预算资金1,500万元。主要是利用已建成的市民中心三楼 D、E 区作为贵安新区规划展示厅项目布展空间,对展区进行布展方案设计、拆除改造、设备采购、施工。
项目2:2024年贵安新区直管区市政道路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及市政设施管护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及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15,468.3万元。主要是开展市政道路环卫清扫保洁,绿化及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逐步整改直管区域内未移交市政道路遗留问题;完成市政路灯控制系统升级改造,不断优化人居生活环境,保障居民出行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34.6万元,其中:办公费39.9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3.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劳务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福利费9.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同口径预算减少158.44万元,下降54.17%,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交通费用(在职人员车补)经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8,126.0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0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5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
(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2,540万元。
(四)重要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二个。
项目名称一“住房保障管理项目”,金额1,500万元,主要用于已建成的市民中心三楼 D、E 区作为贵安新区规划展示厅项目布展空间,对展区进行布展方案设计、拆除改造、设备采购、施工。
项目名称二“2024年贵安新区直管区市政道路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及市政设施管护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及环卫一体化项目”, 金额15,468.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政道路环卫清扫保洁,绿化及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逐步整改直管区域内未移交市政道路遗留问题;完成市政路灯控制系统升级改造,不断优化人居生活环境,保障居民出行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本单位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2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其他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本单位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本单位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本单位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款)城管执法(项):指本单位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本单位用于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指本单位用于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本单位用于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本单位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本单位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本单位用于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建、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在征地和收购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本单位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支出
4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产业发展(项):指本单位用于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4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4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本单位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4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本单位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指本单位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4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指本单位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指本单位用于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4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其他自然资源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4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本单位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5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其他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5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本单位用于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