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 辉
职务: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
领导分工
负责房地产管理工,房建和市政领域市政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等“一岗双责”。
分管房地产管理科、市政管理科。
李辉,男,汉族,1977年8月生,中共党员,现任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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