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省应急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黔应急函〔2021〕116号),《贵阳市应急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应急发〔2022〕28号)及《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规定,经贵州省羊艾监狱主动对接新区安监局,经贵州振阳工贸有限公司开展内部自评、自愿申请,经新区安监局组织省专家库专家评审,贵州振阳工贸有限公司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综合考评。现就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三级达标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28日至2024年11月05日止。
受理单位:贵安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务科
举报电话:0851—88901476
通讯地址:贵安新区百马大道市民中心A353
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新区安监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贵安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