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贵安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 字体:

局各科室、各乡镇(街道)、各园区、各有关部门:

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原贵安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5月20日印发的《贵安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进行清理,经2024年7月2日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对该行政规范类文件予以废止。

贵安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