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6日,贵安新区吴举闻烟花爆竹零售店销售来源渠道不明的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6箱;2025年3月19日,贵安新区吴举闻烟花爆竹零售店涉嫌再次销售来源渠道不明的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38箱、21盘。2025年4月28日,新区安监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以及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应急〔2024〕90号)的规定,决定给予贵安新区吴举闻烟花爆竹零售店处以没收来源渠道不明的烟花爆竹38箱、21盘,并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编号(黔)LS〔2025〕05096)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贵安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