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贵安新区环保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安新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机构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贵安新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明确综合处牵头,各处室积极配合,共同抓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安排生态环境信息经费予以保障,并将政务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局内各处室,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列为年度考核内容。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履行职责中获得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明确了公开的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全面公开;属依申请公开的,及时办理并公开;不能公开的,及时与当事人联系说明了依据。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于属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要求局内各业务处室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公开,没有出现不实信息和泄密现象。三是对2019年以来的目录外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建立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细化了公开范围和目录,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并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及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及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成了贵安新区门户网站与省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的数据对接,使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实现了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数据反馈、办件状态查询等功能。二是按照贵安新区管委会及省生态环境厅对生态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完善了网站栏目模板的使用工作,目前门户网站环保栏目共计5项,分别为质量监测、污染排放、项目环评、辐射监管、违规处理、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清废行动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 |
3 |
3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 |
13 |
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 |
1708.0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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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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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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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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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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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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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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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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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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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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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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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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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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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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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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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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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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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相比于社会公众对环境信息的迫切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的答疑解惑,引导工作存在不足。对上述问题及其它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整改、深化规范。着重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贵安新区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提高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所有审批项目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及审批后公示,公众可通过门户网站查询环评报告全本及受理审批流程。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再培训,确保各类环境信息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要求规范公开。三是丰富生态环境信息的公开形式,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信息进行通俗解读,便于社会公众的查阅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