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要求,现将贵安新区湖潮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 |
通用医疗三0三医院贵安新艺分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
种类和范围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证书编号 |
黔环辐证〔13001〕 |
业务类型 |
许可证重新申领 |
发证机关 |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
发证日期 |
2023-12-8 |
有效期至 |
2028-12-7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1-88903022(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