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2-12-09 16:44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承担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负责新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权限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贯彻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光、恶臭、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区流域水环境保护,防治地下水污染。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四)负责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五)实施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负责生态环保督察现场督办。牵头实施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六)负责监督落实新区减排目标。贯彻落实省下达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负责排污许可管理,发放排污许可证。

(七)负责指导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贯彻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相关标准的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区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涉及辐射项目的监督管理。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辖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及事故应急监测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开展辐射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九)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法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检查。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石质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协调配合开展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十一)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二)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综合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政策法规(应急)科、生态环境监测应急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034.8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960.74万元,增长46.32%。主要原因是:车田景区污水处置工程项目、磊庄机场生活污水处置工程项目及贵安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期)等项目竣工结算,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3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3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02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97万元,占14.61%;项目支出2582.52万元,占85.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929.1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028.96万元,增长35.13%。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污水处置工程项目尾款,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6.83万元,增长58.15%。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污水处置工程项目尾款,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71.14万元,占16.55 %;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2万元,占1.83%;污染防治支出1183.62万元,占41.57 %;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81.91万元,占16.93%;污染减排支出509.92万元,占17.9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48.47万元,占5.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38.8 万元,支出决算为284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按照合同约定需于2022年支付。其中: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296.56万元,支出决算为 44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9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工资增加。

(2)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培训人数有所减少。

(3)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比选,项目以9.6万元中标。

(4)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项目合同约定,部分款项需于2022年支付。

(5)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采用单价合同,最后以实际项目数结算。

(6)大气。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通过比选采购,以18.4万元中标。

(7)水体。年初预算为1391.5万元,支出决算为64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计划变动,部分项目未开展。

(8)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年初预算为15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土壤。年初预算为87.02万元,支出决算为8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年初预算为27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11)农村环境保护。年初预算为487万元,支出决算为48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部分资金需于2022年支付。

(12)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年初预算为493.96万元,支出决算为47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后结余。

(13)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年初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后结余。

(14)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部分款项需于2022年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0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37万元、津贴补贴72万元、奖金89.58万元、伙食补助费31.39万元、绩效工资36.9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26.9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3.25万元、住房公积金54.54万元、临聘人员工资52.12万元等。

公用经费3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9万元、印刷费3.44万元、水费1.24万元、邮电费3.6万元、差旅费1.1万元、租赁费1.52万元、劳务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44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7.59万元,完成预算的5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59万元,比上年减少3.18万元,降低29.53 %,减少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及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6万元,占 94.33%,比上年减少2.06万元,降低22.34 %;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占5.67 %,比上年减少1.12万元,降低 72.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7.16万元,完成预算的7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日常维修、加油、停车费等。2021年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4.33%。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8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等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76.65万元,本年支出76.6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贵安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城市建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65万元,主要是用于贵安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9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2.13万元,增长5.8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人员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70.3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于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 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定,规划前期研究、制定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定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反映生态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 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大气: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水体: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 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二十五)土壤: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村环境保护: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与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三十)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