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1-10-26 10:27 字体:[]


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承担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负责新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权限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贯彻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光、恶臭、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区流域水环境保护,防治地下水污染。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4.负责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5.实施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负责生态环保督察现场督办。牵头实施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6.负责监督落实新区减排目标。贯彻落实省下达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负责排污许可管理,发放排污许可证。   7.负责指导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贯彻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相关标准的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区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涉辐射项目的监督管理。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辖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及事故应急监测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开展辐射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9.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法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检查。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石质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协调配合开展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11.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2.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设4个内设机构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综合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政策法规(应急)科、生态环境监测应急中心。

二、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收支决算总计2074.15万元。

(二)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7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4.31万元,占92.6%;上级补助收入146万元,占7.4%;

(三)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5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88万元,21.2%;项目支出1461.24万元,占78.8%。

(四)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900.23万元。

(五)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0.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7%。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393.88万元,占21.9%;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53.36万元,占8.5%;环境监测与监察72万元,占4%;污染防治支出562.73万元,占31.3%;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0万元,占5.6%;污染减排支出517.27万元,占28.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824.31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质保金未支付。其中:

(1)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381.89万元,支出决算为393.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

(2)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当年预算为14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3)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当年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4)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当年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5)大气。当年预算18万元,支出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

6)水体。当年预算56.8万元,支出57.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

7)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当年预算526.17万元,支出480.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需按照合同结转至2021年使用。

8)农村环境保护。当年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9)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当年预算516万元,支出498.4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需按照合同结转至2021年使用。

10)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当年预算0万元,支出1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

(六)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77万元,比上年减少6.11 万元,降低36.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2万元,占79.67 %,比上年减少6.02 万元,降低39.5 %;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占14.39 %,比上年减少0.09万元,降低5.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2020年,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5 万元,主要是接待省外及省内来我局开展公务活动的人员用餐费。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 14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 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6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指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定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定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大气: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水体: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村环境保护: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指反映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监测与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指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附件:2020年度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