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7 15:4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公布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gaxq.gov.cn/zfxxgk/zfxxgknb/2021n/index.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邮编:550032,电话:0851-8890345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通过贵安新区官网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10次。二是公示行政处罚案件47件。三是公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350个批次,合格347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四是公示二品一械抽检共计30个批次,监督抽检信息5条。五是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1年度年报的公告》《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辖区企业、个体户、合作社等经营户营业执照、名称规范使用、经营期限、年度报告等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平台。六是公布行政许可有关信息,发布《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档案整理归档服务外包竞争性谈判公告》《关于市场主体档案整理外包服务中标企业的公告》。七是发布《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包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专利申请受理和审批办事指南》《第三方冷库信息》《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等信息。八是利用政务新媒体“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信息,并确保两周内有信息更新。九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编发政务信息161期,党史学习教育信息75期,改革信息20期,调研文章5期,工作动态12期。新闻媒体采用42篇,政务网站采用97篇,电视媒体报道10余次,多篇被《中国质量报》杂志、贵州日报等国家级、省级新闻媒体采用,多篇被省委、省政府、省改革办、省食药监局、新区管委会内刊采用。通过人民网、新浪网、国家业务部门网站、省业务部门网站、新区官网等网络媒体广泛传播10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制度规定,制发了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文件,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规范。

(四)平台建设。配合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及时处理好上级来文、新区门户网站相关信息的完善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建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具体抓,各部门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2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的内容和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为此,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深入学习《条例》,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扩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使公开信息的内容更加全面。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梳理好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我局的职能职责,办理相关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且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