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公安局——推进“顽瘴痼疾”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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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记者从贵安新区公安局获悉,该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聚焦“六大顽瘴痼疾”查纠整改,建章立制,推动整治走深走实。

据了解,“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即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行为。制定印发《贵安新区公安局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机制》,通过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谈心谈话、政治轮训、发布“三个规定”倡议书、案件倒查核查等措施,让全体民警深刻认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公正执法司法的严重危害,切实发挥“三个规定”的制度保障作用。目前,该局已组织全体民警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531份,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通过书面检查形式追责问责民警1人。

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违规参股借贷等现象。印发《贵安新区公安局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工作机制》《贵安新区公安局预防整治违规参股借贷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动员主动说明问题。目前,已排查民警和配偶及子女574人,发现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

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行为。贵安新区公安局、看守所、戒毒所和拘留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核实排查,没有发现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情况。

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印发《贵安新区公安局受立案工作机制》《贵安新区公安局接收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执法工作机制(试行)》等工作机制,通过对案件进行自查自评、交叉评查、抽样评查、提级核查等方式,共排查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案件59件,已完成整改;通过通报批评、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等形式追责问责民警17人,行政记大过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