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数据局关于2025年贵州省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03 11:44 字体:[]

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好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对2025年全省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收优惠事项

根据45号公告有关规定,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申报条件

符合45号公告第三条条件且在2020年(含)以后进入优惠期的软件企业,同时符合10号公告规定的企业设立、人员结构、研发费用、销售收入、知识产权、质量管理及合法经营等7个条件。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享受2024年贵州省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汇算清缴前(5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四、申报方式

符合政策条件的软件企业,登录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guizhou.chinatax.gov.cn),用企业账号登录进入所得税业务申请页面后,按照具体要求进行填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市州、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向辖区内企业精准传达政策内容,确保收入500万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人工智能企业全覆盖。特别对2020年(含)以后进入优惠期的软件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解读,协助企业理解申报条件及流程。省市县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申报成功率。做好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反馈,收集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省大数据局报告。于2025年5月28日前,市州反馈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和辖区调度掌握的企业名单(含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申报企业名单汇总后报送至省大数据局。

(二)申报企业认真研读本通知中提及的政策文件,按照要求如实、详细填报,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

(三)省大数据局将对备案通过的企业,组织专家对企业是否符合条件开展核查。

附件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45号公告).docx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10号.docx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联系人:李顺来,联系电话:18008510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