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资金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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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贵安管财行〔2021〕104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7日)。

公告单位: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87989247(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扶贫专线);

通讯地址: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C区C202办公室;

邮    箱:gzgyfp@163.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贵安管财行〔2021〕104号)

    (贵安管财行〔2021〕104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pdf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