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贵安管财行〔2021〕127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0日)。
公告单位: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87989247
监督电话:12317(扶贫专线)
通讯地址: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C区C202办公室
邮 箱:gzgyfp@163.com
附件:(贵安管财行〔2021〕127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