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场镇2021年社会事务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22-05-24 10:43 字体:[]

一、严格执行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政策,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一)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2021年我办始终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原则,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结合我镇实际,严格把控核审批程序,整合力量,共同核查,动态监管。通过将低保金发放人员名单清册与死亡人员登记信息台账、各村(居)人口信息动态变化上报的数据情况进行比对,结合入户核查、定期及不定期抽查,用好“贵州省社会救助大数据监控平台”等变化进行动态管理。按月核查更新数据,及时纠正“死亡保”“人情保”“应保未保”、违规“保人不保户”等问题。为确保新增对象定位准确,不出偏差,我们严把“三道关”。一是实行“阳光操作”,把好群众监督关,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严格做到镇政府、村(居)委会二级审核、三榜公示。二是做到“三个不上报”,把好审核上报关,即申报内容不清楚的不上报、群众有异议没有调查清楚的不上报、手续不齐全的不上报。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把好进出关。对有特殊情况的家庭,根据其困难情况给予分类救助,2021年至今,全镇享受城乡低保261户,54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19.44万元。

(二)做好冬令、春夏荒救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为困难群众发放生活日用品大米58包,菜油41桶,较好地为我镇的防灾救灾工作做好救助保障。

(三)做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2021年1月到12月,共帮助我镇因突发事件、突发性灾害、患病等因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13户60人家庭完成临时救助申领工作,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6.71万元。2021年1月到12月大病医疗救助18人次,总救助金额4.34万元,及时解决了这些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四)为我镇特困人员申领特困救助资金。2021年完成增发、补发六十年代精简老职工生活补助、不具备参保国有集企业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累计7.06万元;为我镇特困人员申领特困救助资金累计60.71万元,特困人员护理费累计22.84万元。

(五)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截至2021年12月,为我镇8户9名特殊家庭儿童顺利办理“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6.11万元。

(六)留守未成年人工作。我镇留守未成年人按照月报和季度更新工作机制,在每季度村务公开均要求进行更新和动态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办统计在册留守未成年人0到18岁402人,0—14岁333人。

(七)高龄困难老人补贴。2021年1到12月累计为1408名高龄困难老人发放2021年上半年补助金3.59万元。

(八)孤儿救助补贴。2021年1到12月完成增发补发孤儿救助金1人,累计资金发放0.7万元。

二、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民族宗教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村建立民族宗教工作专班,由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各村挂村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村设置宗教工作组、宗教有政策法规宣传员和信息联络员。二是强化责任,镇政府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安全生产工作;制定《马场镇宗教领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镇、村、镇直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实行目标管理。三是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巡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消除机制,每月1次对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研究和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和谐稳定;建立宗教活动报备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宗教知识学习,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一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宗教和谐发展,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祖国优秀文化等,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开展对非法传教、家庭私设聚会点、乱塑神像、乱建寺庙等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的现象,进行排查,确保《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规范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利用周例会时间对各村干部进行了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并要求各村加强对外出务工回乡人员的管理,强化乡村抵御渗透的意识。整理印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宗教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册》。

(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为认真深入贯彻落实贵阳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我镇高度重视。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扎实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建活动。我办坚持把国家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等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市、新区有关民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传达贯彻学习,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水平。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让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在“五个认同”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021年7月15日至7月16日,由贵安新区马场镇、马场镇平寨村支两委、贵安新区布依族学会主办的2021年“六月六”民族风情节文化活动盛大举行,来自贵安新区、花溪、清镇、平坝等地的布依族同胞齐聚平寨村,用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共同欢度“六月六”。按照马场镇党委、政府前期的统一部署,平寨村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不仅大力弘扬和传承了民族文化,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同时也推动了平寨村的旅游发展,为接下来全村人民齐步走向乡村振兴打下了良好基础,也为全镇带了好头,更为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绵薄之力。此次活动展现了布依族民族特色元素,宣传推介平寨村旅游形象和布依族文化,营造民族团结和睦、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展现了新时代我镇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四)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个月、每个季度就高峰山万华禅寺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同时按照贵阳市民政局要求,于2021年6月17日深入高峰山万华禅院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

2021年7月28日,佛教传统“观音会”活动前期,由我办牵头,联合安监办、综治办、国土所、村建站、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对高峰山万华禅院周边区域开展安全摸排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活动当天,约8000人次进入万华禅院,为了保障活动顺利开展,马场镇社事办、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三大队、专职消防队、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局等各部门200余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扎实做好活动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的交通管理、疫情防控、安全维稳等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本次观音会的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三、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依法进行婚姻登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场镇婚姻登记处完成婚姻登记结婚登记325对,离婚登记115对,补办结婚登记46对,未发现一例差错。同时,为了下步做好婚姻登记全国、全省通办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将全镇的婚姻档案逐条录入系统,大大提升我镇婚姻档案的管理水平,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四、积极推行火葬,全面深化殡葬改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死亡登记火化301人,年火葬率达100%,殡改成果显著。

五、完善残疾人证件办理、信息管理,提高残疾人服务质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残疾人办证系统在册残疾人总数723人,其中持证残疾人723人。2021年至今为我镇残疾人完成到期更换、等级变更、挂失、新办证件76人,残疾人迁移为5人。截至2021年12月马场镇重度残疾人227人,1到12月份累计发放残疾人补贴资金13.75万元,为1户家庭提供了燃油补贴。对需要以及符合鉴定条件的残疾人,为其解答相关疑问并告知可鉴定、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医院。为了更好的做到服务全覆盖,我办积极完成相关信息的系统录入,为下一步残疾人服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六、落实村级组织管理工作,助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涉及的村(居)委会共31个,其中村委会28个,居委会3个。在本届换届选举中,共登记选民27923余人,实际参加选举26772人,参选率达95.88%。一次性选举成功的村23个、社区3个。

全镇村委会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122人,其中:村主任28人,副主任22人,委员72人;女性39人,占31.97%;党员64人(预备党员7人),占52.46%;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33人,占27%;连选连任的19人,占15.57%,新当选人103人,占84.42%。在28个村委会主任中,妇女1人,占比3.5%;新当选的21人,占比75%;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28人,占比100%。

全镇居委会共选举产生新一届居委会成员15人,其中:主任3人,副主任3人,委员9人;女性12人,占80%;党员7人,占46.6%;社区党支部与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1人,占6.66%;连选连任的6人,占40%,新当选9人,占60%。在3个居委会主任中,妇女2人,占比66.66%;新当选的2人,占比66.66%;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1人,占比100%。

在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大专学历15人,占12.3%;本科及以上学历7人,占5.73%;平均年龄37.23岁。新当选的居委会成员中,大专学历7人,占46.66%;本科及以上学历1人,占6.66%;平均年龄44.8岁。

(二)村务公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村务公开纸质档材料收取工作,第四季度的资料正在收集之中。要求各村居凡是涉及民生重大事件都必须将其内容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另外对各月的村级财务公示内容,要求按照明细及类别逐条列出,使村务公开更加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便于群众监督。

(三)村规民约:按照新区关于村规民约规范要求,我办严格要求各村(居)将扫黑除恶、留守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爱国主义、丧事简办、婚事新办等信息纳入村规民约,各村居按要求全部完成内容制定并将纸质档上报我办存档。

七、加强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作

大力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广泛开展移风易俗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一是面向全镇居民公开发布《移风易俗倡议书》170余份,同步做好在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的跟进宣传、提醒和引导工作。要求各村(居)、社区严格落实酒席提前报备制度,特别是各村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对酒席标准及规模划定合理范围,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低俗婚闹行为出现。二是以重阳节等节日为契机,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约17090份,受众人数约24220人,走访6074余农户,组织开展34余次院坝会,充分利用70余处宣传栏、高杆2面,道旗30余面,点位宣传海报40余处,完成1个村级精神文明示范村推荐工作。三是逐步推荐镇31个村(居)红白理事会开展《章程》和《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

八、执行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人员移交乡镇实行属地管理

涉及人员移交企业有12家,现已移交我镇进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共有2409人。

九、加强精神病患者及疑似精神病患者基本信息排查,落实台账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排查我镇精神病患者以及疑似精神病患者101人,已签订《精神病人监护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

十、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一)开展未成年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为积极响应贵阳市、贵安新区未成年人基础信息汇聚采集工作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机制。我办积极开展未成年信息采集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全镇各村居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初步完成。全镇现有31个村(居),录入家庭户数1.22万户,共计人员数4.59万人,其中包含11337名未成年人。

为确保未成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不遗漏,数据依托各村(居)现有人员信息台账,通过集约化社区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人员录入、并完善未保专题未成年人基础信息及儿童主任添加。并及时收集更新各村(居)儿童主任(妇联主席)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工作宣传。为了保护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增强他们运用法律保障自身权益的意识,促进青少年学习相关法律知识,2021年6月20日上午,借助贵阳市民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贵阳市儿童福利院等相关单位在贵安新区马场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暨“情暖童心 牵手关爱”贵阳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我办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响应、提前部署,积极组织辖区内散居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与到本次宣传活动中,为本次活动的顺利举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在全镇各村(居)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于2021年12月开展“强制报告”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强制报告”宣传册、宣传标语等宣传资料、组织社事办儿童工作人员及各村(居)儿童主任(妇联主席)观看“强制报告10分钟课堂”及其他强制报告宣传视频。

(三)完成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挂牌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国未保组〔2021〕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1〕4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贵阳市政府会议指示,建设完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打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结合马场镇实际,于2021年10月对马场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进行挂牌仪式,工作站地点设在马场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以建立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基础,根据相应部门、成员的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