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场镇委员会办公室 马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作风纪律建设的通知(镇办发〔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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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直各部门、村(居),社区: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的行动自觉,解决干部队伍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失、管理不严、纪律松散、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及《马场镇镇村两级干部效能问责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上下班作息时间

政府全体干部职工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9:00至9:30视为迟到,9:30以后视为旷工;17:00以前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旷工。当日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正常打卡的必须在上班以前提供相关位置证明及工作事由证明到督查室备案。

二、严肃会风会纪

(一)原则上镇村两级各类会议开始(以通知的会议时间为准)30分钟之内到会的视为迟到,过30分钟以后到会及无正当理由会议早退或不参加会议的,会议期间玩手机(除与工作有关的事项外)、大声喧哗等扰乱会场秩序的,按照《马场镇镇村两级干部效能问责办法(试行)》执行。

(二)所有会议参会人员不能到会的需口头或以书面形式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由熟悉工作的有关同志代为参会。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

政府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马场镇党政办值班值守工作细则》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造成影响程度,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格落实请销假及报告制度

(一)原则上在所有请假事项中必须用书面假条,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含协助分管同志)及各部门、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需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一般职工及部门副职请假时间为15天以内的向分管领导请假,15天(含)以上的报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审批。

(二)离开岗位开展工作或外出参加会议,因为工作或时间关系不能回到工作岗位的,必须按有关要求,一般干部(含副股级、正股级和副科级干部)口头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口头向分管领导报告;村(居)及社区书记、主任口头向挂村领导报告,一般村干部(含组长和参与村级事务的村干部)口头向村(居)及社区书记报告;党委班子成员(含协助分管领导同志)口头向党委书记及镇长报告。

(三)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含协助分管同志)及各部门、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离开贵阳、贵安、平坝区域的需向党委书记或镇长报告。

五、严肃上班期间工作纪律

工作期间禁止玩游戏、网上购物、炒股、玩手机(除与工作有关的事项外)等行为。

六、加强微信群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一)根据新区办公室对各单位使用微信群的有关要求,各部门要定期进行清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微信群,因临时工作需要建立的在该项工作结束后立即解散。

(二)马场镇政府微信群(即“马场镇班子部门村居支书工作交流群”),由党政办统一负责管理,负责工作群的日常使用和及时维护。

(三)所有群内交流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不得发布或传送涉密内容;不掺负面情绪,坚持正面交流、文明用语;不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谈论敏感话题,严禁传播低俗话题,严禁发布骚扰、广告信息。

(四)微信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制度,准入对象经群管理员审核同意后方能入群。群管理员定期对群内人员进行筛选,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及时进行删除,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进群。

强化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集中整治迟到、早退、无假空岗、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等问题。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高效协作的管理模式,将日常管理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以确保马场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特此通知。


中共马场镇委员会办公室 马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