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潮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潮乡2023年大中水库移民直补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安湖潮府发〔2023〕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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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属各村: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湖潮乡 2023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发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潮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湖潮乡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发放

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 (黔移发〔2011〕47号)、《省财政厅省生态移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农〔2022〕199号)、关于印发《花溪区、贵安新区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花农领办通〔2023〕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省级目录>的通知》(黔财基〔2022〕2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发放工作,结合湖潮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提高补贴政策效益为目标,着力做好我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规范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维护移民合法利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应当按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主要作为生产生活补助发放给移民个人;必要时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二)基本原则

1. 平稳过渡。 以已核定纳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为依据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资金,保障移民能享受补贴政策。

2. 公开透明 。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3. 精准高效。加大补贴移民核准力度,规范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安全、高效。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来源

《省财政厅省生态移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农〔2022〕199号)。

(二)补贴依据

1.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纳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

2.《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暂行办法》(黔移发〔2011〕47号)。

(三)补贴对象

移民直补发放对象为经年审核定后的湖潮乡2023年移民人口。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四)移民人口年审

1.根据《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移发〔2011〕47号)文件精神,贵安新区湖潮乡2022年年审人口数为2878人,对已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人口,从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移民人口予以核减:

①已死亡的。

②户口临时转出的劳改服刑人员(服刑期满回原籍后可重新登记,其扶持年限应扣除服刑年限)。

③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录(聘)用的。

④现役(含武警)军人提干的。

2.移民人口动态变化情况实行年度核报制。经核减的后期扶持资金将统筹用于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各村要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发放名单进行摸底,对核增、核减人员信息进行收集,并进行村级公示,对信息有误人员及时复核更正。

3.各村进行复核后,形成最终名单信息后填入《2023年度湖潮乡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年审表》(附件1)和《2023年湖潮乡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年审核增核减表》(附件2)上报湖潮乡农业服务中心。

(五)发放载体

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移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农〔2022〕199号)文件精神,我乡2023年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系统集中统发,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将已锁定的“贵州农信银行卡”替换为第三代社保卡进行直补资金发放。

1.2022年底前已在财政惠民惠农补贴统发监管系统锁定的“贵州农信银行卡”可继续沿用,若已锁定的“贵州农信银行卡”无法使用,发放对象可自行选择第三代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进行第三代社保卡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后方可进行补贴发放;

2.已办理第三代社保卡的补贴对象提供本人所持第三代社保卡卡号进行补贴发放(若为外省办理的第三代社保卡须提前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系统备案后方可进行补贴发放)。

(六)补贴方式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我乡提交的移民人口年审信息按“一卡通”系统相关规定录入《2023年花溪区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导入信息表》,核定无误后统一录入“一卡通”系统进行信息比对,经比对无误后将补贴发放函及统发清册报送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提交代理金融机构发放。2023年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按每人每年600元一次性发放,必须在第一季度末前完成补助发放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政策宣传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各村要将移民直补人口审核、补贴信息集中公开公示,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工作。

(二)开展移民人口审核

各村要将移民人口审核要求进行宣传,让移民知晓情况;同时要利用春节移民返家的时间段,收集、完善移民基本信息(包括社保卡),填写《2023年度湖潮乡移民人口年审表》(附件1)和《2023年湖潮乡移民人口年审核增核减表)(附件2),收集移民人口核增或核减佐证材料资料,于2023年2月10日以前报乡农业服务中心。

(三)移民直补资金发放

2023年3月30日前,由区农业农村局将补贴发放函及统发清册报送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提交代理金融机构完成资金发放。

(四)开展总结工作。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应工作总结、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工作职责

湖潮乡农业服务中心:根据《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年度移民信息资料年审工作。负责村级上报资料的收集、审核确认、乡级公示、汇总上报等工作;形成书面意见(附申请材料)送区级移民部门;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各村:负责水库移民人口核定基础数据收集、核实、申报等工作;做好村级移民人口核增、核减、应发放人员数据张榜公示及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工作事关广大水库移民切身利益和发展大局,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政策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移民直补政策宣传工作。各村要将移民人口核定相关要求、直补资金发放要求(特别是2022年未办理社保卡的移民)等宣传到村到组,将信息集中公开公示,确保该项惠民补贴政策的知晓和落实。

(三)强化项目公示。严格执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张榜公示制度,在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留影像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发放方式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

(四)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补贴政策,事关水库移民切身利益,各村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政策落实工作中,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2023年湖潮乡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年审表(略)

2.2023年湖潮乡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年审核增核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