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村居(社区):
《贵安新区湖潮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潮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贵安新区湖潮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强省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 根据《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有关工作部署,我乡决定于2021年5月至10月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贵阳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和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严厉打击道路非法运输和非法营运,深入开展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维护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人、车、路、企、政”五个要素, 坚决压紧压实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实现“四个下降、一个坚决遏制”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80%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从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1.严格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各部门、各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任人是本行业、本村(居、社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并落实到位。
我乡干部、村(居、社区)两委人员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辨识。乡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5月起,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
3.严格管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点。在节假日、赶集赶场、 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要组织我乡干部、驻村干部、村(居、社区)两委人员、安全网格员、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二)从严整治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对 “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上报;强化“一超四罚”制度的落实,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 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对“百吨王”货车违法上路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三)从严整治风险路段
1.严格整改事故易发路段。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 长下坡、道路非法开口、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道路开口等重大隐患的排查,对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道路非法开口、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道路开口等重大隐患路段,必须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及时采取封闭或调整道路开口、调整道路设计等有效措施,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整改。
2.严格标志标线设置规范。2021年5月底前,我乡境内道路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交通标线开展集中大排查;及时完成对农村道路指路标志不清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完成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排查整治;及时完成对园林绿化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视频等交通设施问题的排查整改;及时完成对非法设立的交通标志标牌、指路标志等设施的排查整治。
(四)从严整治交通违法
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
(五)从严整治非法营运
1. 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予以政务处分,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运力保障。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对非法营运严重的地区要强化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探索建立新型运输方式,强化运力保障,疏堵结合,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及时化解消除安全隐患,方便群众出行。
(六)从严整治“三车”安全隐患
1.严防“三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 下同)交通事故。开展“三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 纠正、查处“三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安排交通文明劝导员,对“三车”进行劝导和秩序管理;加强对共享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共享自行车的通行、停放等秩序;开展“三车”非法营运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联合执法部门查处“三车"非法营运行为。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三车”事故。构建学校、村(居、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居、社区)治理责任; 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三车”,对中小学生驾驶“三车"发 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七)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月,对“两客一危一货” 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安全告诫全覆盖,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实现乡、村(居、社区)、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知危险、会避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
2.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5月至6月)。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隐患,评估安全风险,坚决打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风险账、隐患合账、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和长效机制,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采取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破解。
(三)完善巩固阶段(2021年10月)。乡属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在前期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送乡经发办。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湖潮乡人民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兴文 乡党委书记
麻 程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 罗招放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成 员:瞿六亿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严 明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田径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宣传委员
王远鹏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兼武装部部长
魏仁良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焦 为 政府副乡长
周桂英 乡财政分局局长
赵有志 乡副科级干部
许 沙 乡副科级干部
温 莹 乡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经发办,晏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工作指示,指导、协调、督促集中整治工作。联络员:庹超,联系电话:0851-83320552。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坚决扭转当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体仍然偏高的不利局面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乡属各部门、各村(居、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村(居、社区)参与的集中整治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协调研究解决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村(居、社区)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乡 、村(社区)“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完善道路农村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四)严肃追责问责
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要及时开展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法纪和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对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严肃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各村(居、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切实提升广大民众特别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