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潮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潮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安湖潮府发〔2020〕81号
乡属各部门、片区工作组、驻乡各单位、各村(居、社区):
《湖潮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9月30日
湖潮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人人支持、如实申报”的人普工作氛围,结合湖潮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湖潮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宣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新区人普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紧密围绕人普工作要点,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灵活运用好政务新媒体、显示屏、小喇叭、社交软件、宣传栏、标语、宣传海报、工作手册、传单、告知书,以及业务培训、入户讲解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人普宣传活动,为新区人普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
二、重点内容
人普宣传工作要瞄准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聚焦聚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鼓励参与宣传。要以普查对象、普查员为宣传重点,强调普查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
(二)因人精准施策。要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等人群找准宣传渠道,确保信息送达,针对人群选择内容,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
(三)凝聚各方合力。要动员邮政、教育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动员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
(四)紧盯关键环节。要围绕普查工作开展的关键环节强化跟进宣传,营造全社会广泛理解、支持、配合的普查工作氛围。特别是普查登记前一个月,要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广泛、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在全乡掀起声势浩大的人普宣传高潮。
三、组织领导
按照“新区统一领导、各级分层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原则,成立由项主要领导为组长,乡属各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乡七人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经发办。
(一)压实统筹责任。各级村(居)、社区、片区、学校要精心策划,宣传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通报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
1.乡人普办:统筹开展辖区宣传报道工作,收集整理宣传素材,开展舆情分析和管控。加强普查宣传工作的指导,保障普查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2.文化站:负责宣传工作和相关协调任务,联合人普办协调做好人普工作的宣传报道,提供政府宣传平台和载体,审核宣传报道资料,协助开展舆情分析和管控。
(二)部门分工协作。乡七人普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各司其职做好宣传配合。
1.党政办:负责居住在湖潮乡,以及户籍挂靠在所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配合普查登记,积极通信息平台转载、发布人普相关信息。鼓励财政供养人员自主申报个人信息。
2.经发办: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积极配合新区人普办开展各阶段宣传工作。协调辖区内企业、超市、个体经营户等通过张贴宣传画和利用LED动态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3.农办:负责辖区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宣传画的张贴及LED动态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4.派出所: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普查宣传工作,结合户口整顿工作,加强七人普宣传工作。
5.城乡资源办:负责督促指导辖区房开公司,在售楼部、建筑场地开展普查宣传。
6.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指导企业、个体户及加油站等开展普查宣传。
7.政务大厅:负责在办事大厅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和放置宣传资料。
8.财政分局:负责指导各银行机构开展普查宣传。
9.卫生院:负责卫生系统、民办医疗机构宣传海报的张贴及LED动态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指导辖区医院内常住人口、户籍挂靠人员的普查宣传。
10.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协调配合,在交通主干道上的路边护栏牌、高杆及立交桥上制作宣传标语等。
11.村(居)、社区、片区:负责对辖区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利用远程教育设备、宣传栏、群众窗、村政务公开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各有关部门至少明确1人负责宣传联络工作。
(三)各方共同参与。湖潮辖区内国家机关、军队武警、监狱系统、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群团组织、城乡组织等单位和机构指定专人,积极引导直管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主动参与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个人信息。
四、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10月前)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宣传工作,在湖潮人普办设立咨询热线(电话:0851-83320552)。二是组织对普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宣传报道。三是加强对普查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解读。四是收集整理和开发宣传产品,通过制作、传播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片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及式宣传。五是通过统计开放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在本单位微博、公众号、网站、微信和QQ群等平台及时发布普查有关信息。六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
1.明确宣传主体。制定印发《湖潮乡第七次全国人普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理清工作思路,制定重点和具体宣传内容,明确单位职责分工,提出工作标准要求,建立相应宣传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
2.召开宣传工作会议。8月中旬传达贯彻全省人普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统一部署普查宣传工作。(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
3.发放宣传产品。9月下旬前发放《第七次全国人普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宣传动画、宣传图解及公益广告片等。(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
4.制作宣传用品。结合工作部署和进度,适时制作和发放人普宣传标语、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宣传画报等,于9月底完成。(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
5.宣传重要稿件精神。刊载转发人普重要新闻稿件和普查应知应会知识,扩大影响力。(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文化站)
6.重视舆情监测。人普期间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安排人员做好人普期间舆情监测工作,发现舆情,及时进行处置应对。(牵头单位:文化站,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
7.开展多样化宣传。10月底前充分利用新媒体、户外LED屏、公共场所、网络交流平台等开展普查宣传;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结合实际设置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通告,发放宣传单,利用“小喇叭”等形式开展宣传。(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
8.组织动员宣传。在9月下旬,分批次组织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入户动员。(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片区)
9.做好相关准备。7月中旬向新区人普办申请宣传物资采购计划完成本级宣传工作经费预算,划拨专项工作经费,组织物资采购,及时领取上级配备宣传物资。(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财政分局)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一是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依法履行的普查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结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解释工作。二是各村(居)、社区、片区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三是持续关注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深入宣传《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四是通报曝光此次普查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1.及时报送人普登记活动情况。特别是在2020年11月1日入户登记首日,各村(居)、社区、片区及时报送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情况。(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
2.组织好“人普我参与”随手拍大赛。按照每普查区1个作品的标准,组织各普查工作人员随手记录下普查工作的精彩镜头,通过报刊、抖音、头条、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普查故事,分享普查工作场景等。(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
3.注重普查阶段问题的反馈和新知识宣讲。摸底和登记期间每天按时收集各村(居)、社区问题,及时反馈解决问题办法和方法,引导普查人员通过工作群、交流平台、定期座谈、电话及信息告知等方式交流宣传,不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片区)
4.强化普查进度和工作质量宣传。收集摸底、登记进度情况,定期分片区通报工作进展和相关质量情况,形成比学赶超、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
5.曝光违法普查现象。针对泄露普查个人信息,发生代填代报、错填错报,迟报、拒报、瞒报、漏报,以及干扰人口普查相关工作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及时处理并将结果予以通报。(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
(三)数据汇总及普查成果发布阶段(2020年12月)
重点围绕我乡人口普查取得的成果,及时汇总上报,积极对接获取我乡普查权威数据,掌握我乡在人口素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要积极配合新区有关部门,加强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1.对人口普查数据进行核对复查。2020年12月前,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抽查,不合格的一律要求及时更正,确保数据质量。(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
2.汇总上报人口普查数据。将数据汇总以后,统一数上报新区人普办。(责任单位:经发办)
3.开展工作总结。认真总结人普各阶段宣传工作成效,积极宣传全国、全省和新区人口普查先进个人,收集整理宣传资料归档。(牵头单位:乡人普办,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
五、其他方面
全乡要把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提前思考谋划,做好宣传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展开。乡属各部门、村(居)、社区、片区要明确工作定位,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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