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第四季度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第四季度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0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减少收入777万元。
(二)第四季度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30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减少收入777万元。
二、2021年第三季度专项资金完成情况
年初预算137.9万元。截至12月30日完成46.39万元,占预算数33.6%,结转到2022年度91.51万元。
三、2021年第三季度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年初预算283.4万元,截至12月30日完成73.5万元,占预算数26%,结转到2022年度209.9万元。
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收到上级拨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87.5万元(往来款489.7万),支出197.8万元,结转到2022年度489.7万元。
高峰镇财政分局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