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高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通知(高府发【202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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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安新区高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通知

高府发【2020】20号


    镇直(属)机关各单位:

  根据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誓师大会和《贵安新区脱贫攻坚三项重点工作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精神要求,为确保全镇2020年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镇党委、政府部署安排,由于部分干部职工的人事变动,现对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重新调整,调整后的《高峰镇干部职工帮扶贫困户安排表》已经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调整原则

  (一)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干部职工为全镇在编在册的正式职工,教师和医生不参与结对帮扶。

  (二)结对帮扶的户数按“864”进行安排,即:班子成员结对帮扶8户,部门负责人结对帮扶6户,一般干部结对帮扶4户。

  二、结对帮扶要求

  (一)结对帮扶的干部职工必须与贫困户建立联系机制,每季度走访结对帮扶对象不能低于1次,一年不得低于4次。结对帮扶的干部职工要切实履行好结对帮扶责任,走访切忌走过场,流于形式。要认真了解帮扶对象的情况,为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出谋划策,提高帮扶对象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帮助帮扶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困难,让帮扶对象与全省同步进入小康。要认真宣传党和政府的各种惠农政策,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

  (二)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考核。

  (三)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的考核,由镇纪委办负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工作进行督查,对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的干部职工,责成其单位进行问责。

  高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