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贵安新区高峰镇委员会
关于李鹏程同志协助参与分管工作的通知
高党发【2020】48号
各村(社区)、镇直(属)机关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2020年5月7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鹏程同志协助肖霄同志分管招商办及经发办工作。
中共高峰镇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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