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贵安新区高峰镇委员会关于李鹏程同志协助参与分管工作的通知(高党发【2020】48号)

发布时间: 字体:

中共贵州贵安新区高峰镇委员会

关于李鹏程同志协助参与分管工作的通知

高党发【2020】48号


    各村(社区)、镇直(属)机关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2020年5月7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鹏程同志协助肖霄同志分管招商办及经发办工作。

  中共高峰镇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