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张超
职务:贵安新区高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兼)
领导分工
主持纪委、监察办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民生监督、巡视巡察方面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工作和维稳、信访等工作的“一岗双责”。
张超,男,土家族,1991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贵安新区高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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